新闻中心

包钢稀土两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

2013-02-27

来源:

转载

作者:

陈月明

近日,包钢稀土两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稀宝博为医疗系统公司正式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09 年成立的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是包钢稀土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高性能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成立于2010年的稀宝博为是包钢稀土的控股子公司,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专业生产稀土永磁核磁共振产品。

根据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稀宝博为医疗系统公司被认定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据了解,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