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财政局最新更换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25
来源:
原创
作者:
高珊
来自:公司 财务部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中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3〕47号)相关规定,为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决定对全省范围内的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详情请参阅中华人们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会计从业资格证》查看更换内容。
换证时间于2015年6月起至2015年10月底止;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