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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11月29日发布公告,明确2013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对申报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环保要求有所简化,不再要求生产企业“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证明上年和当年排污费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无环境违法行为,且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及配套设施健全。出口企业也无需提交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上年和当年两年的环境守法证明文件。环保方面要求已转移至适用环保部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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